證券代碼:300066
證券簡稱:三川智慧 公告編號:2019-073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 特別提示:
1、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; 2、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、否決議案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。 一、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 大會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
式召開。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李建林先生主持,公司董事、 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了會議。會議的召集、召開與表決程
序符合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、規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參 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(代理人)共 13 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 492,297,919
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47.3348%,其中:以現場方式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(代 理人)共 11 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 492,271,719
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47.3323%;通過網絡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 2 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 股份數 26,200 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的
0.0025%。 二、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,審議通過了以下議 案: (一)審議通過《關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》
表決結果:同意股份 492,271,719 股,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數的 99.9947%;反對股份 24,700
股,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 0.0050%;棄權股份1,500股,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.0003%。
其中,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:同意股份 1,559,156 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 98.3474%;反對股份 24,700
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 1.5580%;棄權 1,500 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 0.0946%。
三、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
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指派鄧鴻成律師、侯旭律師出席并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,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,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程序,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和會議審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、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,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 1、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》;
2.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《關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》。 特此公告。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